问题 | 法人登记是什么主义 |
释义 | 一、法人登记是什么主义 根据本条的文义,法人登记并不是要件主义,而是对抗主义,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其股份变更、公司章程等登记事项,未经登记并非不生效,而仅仅是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故,未登记一方必须承担相对人“恶意”的举证责任,而非由相对人证明己方善意。制定本条的目的,在于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为对善意相对人有利的规范。 对抗效力的形成究竟以登记行为完成时为准,还是以公告时间为准,需要明确。因信息获取需要时间,如果仅以登记行为的完成即宣告法人登记事项具有对抗效力,于相对人明显不利。故原则上对抗效力的形成时间应以公告为主,其他公示方式为辅来确定。 二、去哪里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级登记主管机关在上级登记主管机关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一)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的全国性公司、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二)全国性公司的子(分)公司,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三)其他企业,由所在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三、法人的登记有哪些 (一)法人登记的目的 法人的登记是法人确立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乃至变更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及消灭民事权利能力的要件。法人登记的目的在于保护相对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特别是企业法人,其登记对于相对人利益尤显重要。此外,法人登记还有利于国家职能部门掌握情况,实现宏观经济调控。法人的成立必须采用公示方法,登记即为公示方法。 除依法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法人以外,法人登记通常包括法人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二)法人设立登记 法人设立登记是法人依法成立,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要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企业法人、部分事业单位法人和绝大多数社会团体法人应依法进行设立登记。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法律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法人登记是什么主义”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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