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销案后能不能再次立案 |
释义 | 一、立案销案后能不能再次立案 立案销案后能再次立案。符合法定条件,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如果当时报案人因当初掌握情况不准或者警方认定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而撤案的,报案人在发现新的情况或者新的证据后,可以再次报案。 二、什么条件可以立案侦查 以下条件可以立案侦查: 1.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 如前所述,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 三、立案了就要抓人吗 立案了不一定就要抓人,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或是没有获得相关的证据,公安机关是不会贸然抓人。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法律网提醒您,也可以在传唤的同时进行刑事拘留,只有经过合法手续批准的,才可以逮捕。一般先行拘留,然后逮捕。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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