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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最高法院大法官退休法案
释义

最高法院大法官退休法案1937The Retirement Act forSupreme Court Justices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退休的法案。美国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于1937年2月5日向美国国会提出改组联邦最高法院的方案。它规定所有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凡年满70岁,任职满10年者,可获准退休,按月支领终身薪俸;现任法官年满70岁后6个月内还不退休,总统有权任命一名新的联邦法官,增加的法官数目不得超过50人,进入联邦最高法院的不得超过6人。1938年后,年老的大法官退休或去世,使罗斯福总统得以指派支持“新政”的人组成联邦最高法院。该法案未获国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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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