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台湾行政院 |
释义 | 中国台湾当局最高行政机构。五院之一。设院长、副院长各1名,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而任命。设政务委员若干名。由院长、副院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等组成行政院会议,议定行政院重大事项。下辖内政、国防、教育、法务、经济、交通、外交、财政8个部,蒙藏、华侨2个委员会。另外,还设有一些直属机构,包括:卫生署、中央银行、国立故宫博物院管理委员会、原子能委员会、文化建设委员会、农业委员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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