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管辖由谁定 |
释义 | 刑事案件管辖由谁定 刑事立案需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而不是刑警大队来决定。 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刑事案件在立案管辖时是会按照相关的规定,往往在这时候检察官、法院等等都会按照相关的程序等来进行处理跟确定。对于刑事案件管辖定夺或是具体管辖的内容等等当事人如果不清楚,可以找法律咨询网律师来了解下自己该怎么解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