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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龙勃罗梭
释义

龙勃罗梭1835—1909Cesare lombroso

意大利犯罪学家、精神病学家、刑事人类学派的创始人。出身于一个犹太人家庭,青年时期曾在帕杜阿、维也纳、巴黎等地就学,1859年开始当军医,后来又在佩扎罗精神病医院当过院长。大部分时间在都灵大学担任教授,1876年任法医学和公共卫生学教授,1896年任精神病学教授,1906年任刑事人类学教授,并主持该校犯罪人类学讲座,1909年10月19日在都灵突然去世。主要著作是:《犯罪者论》(1876年)、《天才与堕落》(1897年)、《天才》(1888年)、《女性犯人》(1893年)、《犯罪的原因和政治》(1899年)、《政治犯和革命》(1890年)等。这些著作的主要内容是:导致犯罪的主要原因除社会的和心理的因素外,主要还是间代遗传造成的。例如人的脑壳大小、面部的匀称与否、生理和心理上的某些特殊状态、斑痣痕迹等等,都可能成为犯罪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先天性犯罪”的理论,认为犯罪的人,无论在体力、心理上与正常人相比,都有着种种反常的现象,这些都是间代遗传的结果。在关于癞痫和悖德狂的补充论文中,又进一步提出堕落也是造成犯罪的原因。按照这些原因,龙勃罗梭把犯罪分为三类,一类是“激情的犯罪”、二类是“精神错乱的犯罪”、三类是“偶然的犯罪”。对“先天犯罪者”要断然采取“社会保护”措施,包括处决死亡、终身隔离、流放荒岛,消除生殖机能等。还提出社会应尽可能利用罪犯的劳动和才能。龙勃罗梭的门徒菲利、盖罗伐洛继承和发挥了上述刑法观点并把它推向极端,形成了犯罪人类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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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4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