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吊销营业执照后如何办理恢复手续 |
释义 |
一、吊销营业执照后如何办理恢复手续 营业执照吊销了恢复正常的方法如下: 1.如果工商部门是按照法律规定,法定程序吊销的,那么就不能恢复,如果认为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错误,可以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撤销,那营业执照就可以恢复; 2.对吊销营业执照不服,可以在处罚决定做出的3天内,书面要求听证,也可以向上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决定的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企业被依法撤销设立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组织清算,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由清算组织依法申请注销登记; 4.如果股东在所出资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行使诉权,由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同时可以将公司股东列为共同被告; 5.如果股东已经自行组成清算组的,债权人和公司仍然存在债权纠纷的,应当以清算组为被告提起诉讼,在债权得到确认后进行申报,参与清算分配,如果股东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则可以起诉股东在出资不实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市场主体变更经营范围,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资料有哪些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 三、营业执照需在哪里办理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营业执照需到工商局办理。需要准备的具体文件材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法人股东资格证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等。办理流程: 1.先提交相关文件材料,填写名称核准申请表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2.经批准后,向工商局大厅提交上述材料,申请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3.通过审核取得工商登记通知书,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所需文件材料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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