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婚即掠夺婚。发生于氏族社会的一种嫁娶方式。男子用暴力从其他部落为自己抢劫妻子。约产生于从群婚向对偶婚、从母系向父系或从妻方居向夫方居过渡时期。在对偶婚条件下,男子失去群婚制下多妻的权利,可能为了保持此种权利而出现抢劫妇女的现象。后随着私有制和奴隶制的发生,把妇女作为一种财产或奴隶加以掠夺和买卖,使抢劫具有新的性质和内容。作为一种演变的习俗,抢劫婚曾残存于某些部落和民族中,其表现形式往往是新郎单人或与其友人一起假装用暴力把新娘从女方抢夺过来。抢劫婚并不构成一种家庭形式,只是一种求妻方式,亦不具有普遍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