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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股人协议书怎么写
释义
    一、合股人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合作在
    经营开发该地区汽车售后维修保养改装市场一事取得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甲方经过长达2年的时间对泸州地区售后维修保养改装市场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共同开展此业务.
    二、合伙期限为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资额、方式、期限
    1.每人出资 万元,计 万元,根据投资实况,可适当追加投资。
    2.各人的出资,以货币方式交付。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合作期间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用于门面转让费(五千元),门面押金(四千元) 以及设备和首期零部件购入。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离,协议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三、甲乙双方议定:汽车维修,改装,技术业务主要由甲方负责。公司财务及日常事务主要由乙方负责。公司所有进出货以及资金流动必须双方公开透明。乙方必须每天向甲方提供当天财务情况。
    四、利润分配,以资产评估为依据,按比例进行货币分配。
    为了经营和管理好企业,推选为负责人,为了充分发挥和调动合伙人的积极性,利润的分配按对企业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即甲方六成,乙方四成。每月每人分费800元作为工资,剩余的每四个月分红一次。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负责人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清算。对于资本运作过程中出现亏本的情况,甲乙双方按照艺人分担五成的责任分担合作风险。
    五、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协议;
    ②需经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六、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七、企业的事务以负责人为主,其他人为辅,共同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企业应设立帐簿和银行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八、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合伙人参共同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九、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和朋友之间的友谊原则予以解决。
    十 、本协议自订立之日生效
    十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合伙人散伙公司怎么分配
    1、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2、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约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3、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约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三、有限责任公司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吗
    1、根据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公司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公司法》在此设了一个例外,即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公司可以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2、根据2007 年6 月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由此可以得出,其余的组织形式并未被禁止作为合伙企业(包括内外资有限合伙、内外资普通合伙、内外资特殊普通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3、《合伙企业法》后于《公司法》颁布并实施,实际上是对《公司法》的补充,因此根据《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4、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普通合伙人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不意味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其以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仍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宣告破产,不会导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未缴足出资或抽逃出资导致公司资本不到位的情形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合股人协议书怎么写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在双方合作过程中,订立书面的协议是非常重要的,有了书面协议的规范,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结,在未取得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可以依据此协议书作出合理的解决。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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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3: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