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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所需材料有哪些
释义
    一、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所需材料有哪些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2、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作证、押金条等)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
    (1)用人单位全程,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2)工商注册机关名称;
    (3)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
    5、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诊断证明书;
    6、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8、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9、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交通事故须出具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2)企业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须出具企业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人殴打致残者,须出具公安部门或法院的判决书。
    
    二、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比例是多少?
    而工伤赔偿的比例,需要根据受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住院时间、停工留薪期、职工的工资、职工的家属人数等多种因素才能确定。并且,每个省的标准不一样,赔偿的数额也不一样。职工认定为工伤后,职工或者近亲属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即可,如果对工伤赔偿的数额不满意,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因交通事故导致工伤,侵权人已经对职工或者近亲属赔偿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向职工或者近亲属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侵权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三、交通事故工伤能否双重赔偿
    交通事故工伤一般不能双重赔偿。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本人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此时一般医疗费用是不可以获得双倍赔偿的。
    通过阅读上文,相信您对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所需材料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已经很清楚了。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所需材料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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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