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桂花树征用补偿标准 |
释义 |
一、桂花树征用补偿标准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应当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如果占用集体土地的,必须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如果征收农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还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关于土地征收的补偿的项目中,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了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一项。 (二)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2、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 3、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4、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 二、果树补偿标准 (一)苹果树。培育期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初果期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盛果期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二)梨树。培育期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盛果期平均每株补偿1900-2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三)桃树。培育期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盛果期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三、征地补偿的范围 (一)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桂花树征用补偿标准相关内容,任何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应当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如果占用集体土地的,必须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如果征收农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还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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