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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缔约过失和违约的区别
释义
    一、缔约过失和违约的区别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的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故意或者过失违背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两者从表面上看很相似,却存在实质性的差别,究竟案件中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对当事人的意义也不同。其区别主要表现为:
    产生的依据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等情形下产生的责任,此时合同并未生效,缔约一方当事人违背因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通知、说明、协力、忠实、照顾等先合同义务。而违约责任则只能产生于已生效的合同,债务人本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因违反约定义务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保护的利益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是为了保护缔约双方从接触、磋商到合同不能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时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信赖利益。而违约责任则重在保护合同当事人基于合同的生效,实际履行后所获得的利益。
    责任发生的时间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只产生在缔结合同过程中:在这个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致使合同不能成立,即仍处在要约或承诺阶段,或合同虽已成立但无效或者是被撤销。而违约责任只能发生在合同成立后且已生效。合同生效后,债务人开始履行义务,如对合同义务的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此时才产生违约责任。
    
    二、缔约过失责任是否包含违约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三、缔约过失赔偿和违约赔偿能同时适用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缔约过失赔偿和违约赔偿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缔约过失是以合同不成立为要件,违约责任是以合同成立为要件。
    综上所述,缔约过失和违约的区别合同是否成立。合同应当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缔约过失和违约的区别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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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8:4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