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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罚主刑的种类有
释义
    一、刑罚主刑的种类有
    主刑的种类主要有:
    1.管制
    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在同犯罪的长期斗争中证明,管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较轻,应当判刑,而又不必关押的犯罪分子,适用管制,放在群众中监督改造,可以少捕人,减轻国家负担。
    2.拘役
    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的短期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它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主刑,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需要短期关押的犯罪分子。由于拘役把管制与有期徒刑从刑期上衔接起来,从而给人民法院处理那些罪行较轻、需要关押,但又不宜剥夺较长时间人身自由的犯罪分子,提供了适当的刑种。
    3.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刑罚中适用最广泛的一种刑罚方法。在本法分则中,凡规定有法定刑条文的,都规定了有期徒刑。由于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大,适用面宽,机动性大,既可以适用于较重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较轻的犯罪,因而在审判实践中,适用这一刑罚方法的比适用其他刑种的都多。
    有期徒刑与拘役虽然同属于剥夺自由刑,但两者是有区别的:(1)在适用对象上,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罪犯,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拘役则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2)在执行场所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执行机关就近执行。 (3)在刑期及其幅度上,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遇有法定场合,可以延长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与拘役相比,有期徒刑的刑期长、起点高、幅度大,拘役的刑期短、起点低、幅度小。(4)在待遇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凡有劳动能力的一律实行无偿的强制生产劳动,也不享有每月可以回家休假的待遇;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劳动报酬。(5)在法律后果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构成累犯;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刑罚执行
    4.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同危害国家安全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作斗争的有效手段。有了无期徒刑,可以减少对死刑的适用。对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但判处有期徒刑又较轻的罪犯,适用于判处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也是徒刑的一种。它与有期徒刑都是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但两者又有重大区别:无期徒刑是对终身自由的剥夺,有期徒刑则是剥夺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无期徒刑是重刑,适用范围比有期徒刑窄,只适用于严重的犯罪。
    5.死刑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包括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即死缓。死缓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法,不是独立的刑种。
    由上可见,本条对主刑种类的规定,形成了由各种刑罚方法按一定次序排列的有机整体。所谓按一定次序,是指各种刑罚方法由最轻到较轻、再到较重、重乃至最重的次序加以排列。各种刑罚方法之间形成阶梯,它们在性质和内容上各不相同,彼此不能取代,进而构成轻重相济、互相衔接、排列有序的有机整体。
    
    二、附加刑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附加刑主要有四种,分别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下面由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四种附加刑的具体知识。
    一、罚金【法条链接:《刑法》】
    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三、刑罚是什么意思
    刑罚是指依照法律对违法者实行强制处分,对犯人严厉的惩罚。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刑罚和行政处罚的区别。
    (一)严厉的程度不同。刑罚不仅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人身自由、政治权利,还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行政处罚只能剥夺一部分的财产权利,短暂的剥夺人身自由,并不能剥夺人的政治自由,更不可能剥夺人的生命。
    (二)适用的对象不同。刑罚只是对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适用。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的人。
    (三)适用的机关不同。刑罚只能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适用。行政处罚则是由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四)适用的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在适用刑罚时,必须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在适用时,是依据行政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五)执行的机关不同。刑罚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分别执行,并以监狱为主。行政处罚一般是由行政执法机关执行。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刑罚主刑的种类有的内容,由此可知,刑罚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我国刑罚种类是多样化的,每种主刑是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适用的。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网网站发布法律咨询栏目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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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1:4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