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发现拆迁补偿违规问题 |
释义 | 一、怎样发现拆迁补偿违规问题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发现房屋拆迁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最有期的救济方式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三、拆迁公司违法拆迁能被定罪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公司违法拆迁房屋能不能被定罪,要依据具体的拆迁行为而定,如果造成严重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的,是会构成犯罪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怎样发现拆迁补偿违规问题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如果在拆迁过程中发现拆迁补偿违法违规的行为,最直接有力的方法就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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