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置换房屋是一种不同于货币补偿的拆迁补偿。简单地说,就是挨家挨户换房子,找出彼此的价差。根据法律规定,《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及其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房屋,还应当保护被征收人的生活条件;2001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按照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实行房屋产权交换,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未就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交换房屋产权。由此可见,房屋置换制度包含着双重价值目标:一方面,通过房屋所有权的交换,实现被拆迁房屋产权的价值补偿;另一方面,在保护房屋经济价值的同时,它还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居住权。这种制度安排兼顾了财产保护和社会稳定,更有利于实现多重价值目标的平衡。 产权置换房是一种换房方式,是指自己的房子被拆迁后,可以补偿一套新房,但产权根本不发生变化。房屋拆迁时,我们应该选择以产权置换房屋的方式,但我们担心会蒙受损失。我们不想只知道一边倒的内容,应该咨询律师事务所的网上律师。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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