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阿根廷—智利边界仲裁案 |
释义 | Argentina-Chile Frontier Case阿根廷和智利提请英国女皇作为仲裁人作出裁决的案件。阿根廷和智利于1881年7月23日签订边界条约,确定两国在安第斯山脉的边界。由于划定边界时发生争端,两国于1896年4月17日签订仲裁协议,请英王爱德华七世进行裁决。英王在1902年11月20日就两国边界作出了裁决。后来两国在勘界时发现裁决中的边界在第16号和第17号界桩之间有地理上的错误。两国把有关裁决适用上的争端提交给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作为仲裁人进行裁决。英国政府根据阿智两国1881年的条约,于1965年组织一个仲裁法庭,以便在正确解释和实行裁决的基础上确定第16号和第17号界桩之间的边界走向。仲裁法庭在1966年11月24日提出报告,认为裁决中的地理错误只影响边界的那一部分,对这一部分边界来说,裁决的解释和实施应受到限制,法庭纠正了某些错误,但没有改动裁决,更没有以解释程序来宣布裁决无效或部分无效。法庭声明应尽可能符合1902年仲裁人的意图。1902年裁决规定的一条河作为边界,而该河又分成两条或更多的河道。法庭认为1902年仲裁人的意图是以该河的主要河道、即以它东边的河道为界的。法庭的报告呈交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后,女王于1966年12月9日作出裁决,其中包括女王裁决、法庭报告和空中照片(代替地图) 3个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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