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告登记证可以给业主吗 |
释义 | 一、预告登记证可以给业主吗 房屋预告登记证一般是由房屋产权人自己保管。为了避免开发商把已经售出的房屋卖给或者是抵押给其他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买房人应该向开发商咨询具体的办理情况,并且应该及时向开发商索要自己的房屋预告登记证。 ![]() 二、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办理 1、备案: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准备资料到房管局备案。(这一步都是由开发商必做的,具体没必要了解) 2、准备办理预告资料:由房开盖章,客户签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备案后的备案表一份,房屋登记申请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婚姻状况证明一份, 首期款和维修基 收据复印件一份,以上复印件全部加盖房开公章。 3、送件取件:将准备好的办理预告资料带到房管局,交予经办人,3-4个工作日后,向之前交予的经办人取回资料,此时多了四份资料分别是《房屋预告登记审批表》《收费通知单》《询问笔录》《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 4、签字盖章:客户本人在《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 《询问笔录》签名按手印,开发商加盖公章。 5、审批发证:将签好字,盖好章的《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 《询问笔录》交予经办人审批,3-4个工作日后,客户持身份证原件,到房管局的缮证窗口,缴纳80元的预告登记费和20元的档案管理费,然后交予缮证窗口经办人,经办人打证,发证。就可以领到自己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了。 三、预告登记证有效期多久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 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预告登记证可以给业主吗的相关知识,房屋预告登记证一般是由房屋产权人自己保管,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只能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二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