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1、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2、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 3、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 4、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5、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二、民间借贷可信吗 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所谓合法的民间借贷,首先必须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企业之间,出于自愿原则的借贷。企业间融资不属这个范畴。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民间借贷支付的利息往往高出这4倍的要求,尤其在目前贷款难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对于资金的饥渴已经到了不顾一切的程度。如果两人发生借贷纠纷,贷方收取的高于法律规定的那部分利息,法律将“不予保护”。 由于民间借贷多属私人交易行为,往往与冒险、投机、隐秘、暗箱如影随形,且中间环节多,形成了或长或短的资金链;一旦其中某个环节出岔子,很容易引发严重的连锁反应。所以,如果手上有资金,又有朋友向你借钱救急,为了资金安全,一定要注意合理规避风险。 三、民间借贷原告撤诉注意什么 1、当事人上诉后又撤诉,如果尚未过上诉期,原判决没有生效,应当视为未上诉,在上诉期内可以上诉; 2、当事人上诉后又撤诉的,如果已经过上诉期,原判决已经生效。不能再上诉。《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后对方撤诉的,原一审判决生效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对于生效的一审判决,可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影响执行。 3、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如果发生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进行处理,也可以搜集好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相关的证据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请求法院来进行判决,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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