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
释义 |
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如果承包人不是业主怎么办? A:如果签订合同的人不是业主,可能存在代理关系或转租关系。有代理关系的,需提供业主委托承包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有转租关系的,需提供业主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合同规定了转租人在下列情况下应承担的责任:业主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不真实。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产权归几个人所有,但承包人只是其中一人,需要其他产权人不在场的委托书原件或同意租赁的证明原件。如果不是这样,承租人就要格外小心,不要草率签合同,以免上当受骗。问:租金和押金怎么付? A:“pay x bet x”是租赁市场上租金和押金支付方式的俗称,如三付一,即租金分三个月支付,押金金额为一个月租金。付房租的具体月数由个人情况决定。作为承租人的主要义务,租金的支付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包括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常见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每逾期一天收取一定比例的滞纳金,超过一定合理期限(如30天)的,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出租人的租金收入,而且可以免除违约责任给予承租人合理的宽限期。 押金在法律上称为“租赁押金”,主要用于抵扣承租人应当承担但尚未支付的费用。押金数额应根据租期长短、装修程度、家具、家电的数量和价值确定。对于出租人来说,押金金额越高,安全性能越强。但很多人会把押金误解为押金。严格地说,它们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只有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定金才能保证定金。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无论是交租金还是交押金,如果是银行转账,最好直接转到业主名下的账户,并保留相关转账凭证,以进一步控制资金风险。 问:什么是免租装修期? A:装修免租期不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其内容应通过合同约定。免租装修期多出现在写字楼和商铺租赁中,主要是因为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无法工作或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同意在承租人装修期间不收取租金。但按照惯例,水、电、电话和物业管理费仍需缴纳。因此,免租装修期限的长短和各种费用的承担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明确,不能想当然。 问:谁来修理家具和家用电器等设施的故障? A: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对家具、家用电器等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义务有明确约定。一般认为,因自然原因造成的功能弱化和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和相应费用;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承租人承担维修义务和相应费用。 问:如果承租人不支付水电费和电话费,该怎么办? A: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可以用承租人的押金来抵消。但是,问题可能是如果押金被扣除了怎么办?因此,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补交定金,即出租人每次用定金冲抵相关费用时,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交定金。定金在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期限内仍未补足的,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定,就可以有效纠正租客的“老赖”行为。 同样,出租人一直拖延相关设施设备维修的情况也一直是承租人头疼的问题。对此,承租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出租人拒绝修理的,承租人可以代为修理,但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有权从应付租金中扣除相同数额。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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