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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间借贷还不起钱后果有哪些?是怎么规定的
释义   一、民间借贷还不了钱的后果有哪些
    民间借贷还不起钱的,可能会被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可能会被强制执行。《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二、民间借贷最新规定之什么情况下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特别注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以款项交付为生效要件,其他借款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三、民间借贷是怎么规定的   1、借款的返还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2、借款展期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出借人申请展期。出借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借款与利息、费用等的偿还顺序
    借款人除偿还借款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的,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借款的顺序抵充。
    民间借贷是一种民间的借款行为,在一定范围内是受法律保护的,当然在超出法律保护的哪些利息率是无效的,以上便是法律网的小编为您解答的关于民间借贷还不起钱后果有哪些?是怎么规定的内容,若果您还有什么疑惑的话,欢迎到法律网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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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2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