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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城市房屋保险的保险方式有哪些?
释义
    房屋保险一般由屋主或住户投保,保险费率为0.1-0.2%,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按房屋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定值保险
    房屋的保险金额是按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估价来确定的,不因房屋的市场价值的涨跌而增减。若房屋遭受意外损坏,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的全额赔偿;若只有部分损失,则接保险金额乘以损失成数赔偿。
    例如:某房屋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估价为100万元,遭受意外损坏时,房屋市价涨120万元(或跌为80万元)。
    A.若房屋全损--按保险额100万元赔偿;
    B.若部分损失,损失量为七成--按70万元(100万元×70%)赔偿
    不定值保险
    在这种保险中,保险合同上不约定保险标的的实际价格,只列明合同上的保险金额作为最高赔偿金额,被保险的房屋发生意外损坏时按照市价来计算赔偿。
    同上例。
    A.若房屋全损:房屋市价涨为120万元,赔偿100万元;房屋市价跌至80万元,赔偿80万元。
    B.若房屋部分损失为七成:房屋市价涨为120万元,实际损失为84万元(120×70%),赔偿84万元;市价跌为80万元,实际损失为56万元(80×70%),赔偿56万元。
    重置价格保险
    房屋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约定按房屋重置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如被保险人申请将一幢旧房屋,按相当与重建一幢新房屋的价值来保险,一旦房屋发生事故即可按重置价格获得赔偿。
    第一危险责任保险
    这种保险方式不要求投保人将房屋的实际价值足额投保,而按一次意外事故可能发生的最高损失金额来投保,以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不论保险金额与全部财产价值比例如何,只要在保险金额范围内,保险人均按实际损失赔付。如房屋估价为100万元,约定保额为50万元,发生保险事故损失为20万元,则保险人应按20万元赔偿。由于这种保险方式中在超过保险金额的第二部分房屋价值--第二保险完全未曾投保,因此称这种方式为"第一危险责任保险"。
    以上文章就是对城市房屋的保险方式的全部内容。通过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城市房屋的保险方式中分为有四种,分别是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重置价格保险以及第一危险责任保险。通过上文,相信大家都会有一定的了解。希望上述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它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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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1:4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