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的处理如下: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二、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标准 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若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即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仅仅是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或请求法院对子女抚养权归属进行裁决,则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按件收取。由于50元至300元是一个区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区间内可以按照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自行决定交纳标准。 三、夫妻财产协议的内容遵守的原则有哪些 夫妻财产协议的内容遵守的原则有: 1.自愿原则。即婚姻当事人在约定夫妻财产的内容时“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这是任何订立“约定”、“协议”、“合同”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2.公平原则。法律网提醒您,公平即是不承认特权,不承认特殊地位,不准许在订立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时一方当事人借机谋取不公平的利益。 3.合法原则。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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