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都事 |
释义 | 官名。西晋始于尚处设都令史八人,与左、右丞总知都台事。南北朝各代沿置。隋开皇初,改都令史为都事,仍置八人,分司管辖。唐代于尚书都省置都事六人,分监六部印及诸司公文,并负责考课诸司令史。宋代尚书省左、右司仍置都事。元代左、右司隶中书省,每司各置都事二人,同时枢密院、大都督府、御史台等各重要官署皆设都事。明代都察院及各省承宣布政使司置都事,掌受发公文。清代则仅都察院设都事,掌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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