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议股票发行登记制度的授权期限延长两年,好吗 |
释义 |
建议股票发行登记制度的授权期限延长两年,好吗p> 全国人大会议提出了延长股票发行登记制度授权期限两年的决定,这个建议好不好取决于目标,这对市场是个好消息,国务院授权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调整期限实施股票发行登记制度的决定已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委员会开会23天。受国务院委托,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昨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说明。根据决定草案,股票发行登记系统授权期限延长两年,至2020年2月29日。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实施股票发行登记制度的决定》将于2018年2月28日失效。p> 刘士余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时说,经过两年的努力,中国证监会从完善市场体系、完善市场机制、完善市场机制等方面为稳步推进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和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增强市场诚信,加强市场监管。目前,我国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和贸易商成熟度还存在诸多问题,与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还不完全适应,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为使登记制度改革继续稳步推进并依法及时实施,保持工作的连续性,避免市场上的疑虑和误读,进一步为证券法修改积累实践经验,建议将授权决定的实施期限延长2年,至2020年2月29日 上述认识是小编对“提议延长股票发行登记制度两年授权期限是否合适”问题的回答股票发行登记制度是在全国人大上提出来的,这个方案好不好要看目标,这对市场是个好消息。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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