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无产权证法院如何处理分割问题 |
释义 | 一、安置房无产权证法院如何处理分割问题 安置房无产权证法院处理分割问题的方法是: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分割,人民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和一方在这个房子所占的出资比例对另一方进行相应价格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安置房无产权证分割纠纷的审理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房子财产分割案件的一审审限可能是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不等,具体的时间会根据当事人对离婚纠纷处理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还可以进行延长。 三、安置房无产权证分割协议的内容 安置房无产权证分割协议的内容有: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写清房屋现在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房产所在位置,是否有房贷,以及双方的房产出资比例; 3.写清分割方式、分割原则; 4.写清违约责任,之后双方要亲笔签名并且注明签字日期。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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