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都官 |
释义 | 官名。汉司隶校尉之属官,称都官从事,职掌中都即京都官吏不法之事,因而称为都官。都官,即中都官,也就是京都官。曹魏之时,置都官曹,官为郎中,职掌刑法狱讼之事。后魏、北齐因之,设都官侍郎。隋初,高袒受命之后,于尚书省置都官尚书,其下统领都官侍郎2人,刑部侍郎1人,比部侍郎1人,司门侍郎2人。开皇三年四月(公元583年),改都官尚书为刑部尚书,其都官郎曹渐改掌簿籍、配没官私奴婢、良贱诉竞、俘囚之事,刑狱之事则由刑部职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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