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作品与一般职务作品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单位作品与一般职务作品的区别是什么? 1.创作者的身份不同。 法人作品的创作者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成员,而职务作品的作者一般就是该单位的职员。 2.反映的意志人不同。 法人作品反映的是法人或者组织的意志,而职务作品反映的是作者个人的意志。 二、职务作品著作权分配 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有两种情况: 1.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 在这种情况下,对作品的使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2)在作品完成的两年内,如果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3)在作品完成的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得的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 (4)作品完成两年后,单位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继续使用。 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2.在下列情况下的职务作品,除署名权外,其他著作权由单位享有。 (1)主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3)由作者与其所在单位以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上述情况下的职务作品,著作权中的署名权由完成作品的作者享有,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 ![]() 三、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 1.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作者仅享有署名权,但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一定的奖励。 2.对于该类职务作品,单位在业务范围内享有优先使用权,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与普通职务作品相同,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 通过本文的解析,相信你对单位作品与一般职务作品的差异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于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分配,你是否还有疑问?欢迎在法律网上发表你的看法,与我们共同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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