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缴纳社保有经济赔偿金吗 |
释义 | 一、未缴纳社保有经济赔偿金吗 没有,但有补偿金。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 若用人单位未履行该法定义务,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要求经济补偿金。 这包括: 1.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 2.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4.其他情形。 特别是,当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时,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二、经济补偿金的法律含义 经济补偿金的定义为,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该补偿旨在对劳动者因解除劳动合同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和过渡期内的经济安全。 ![]() 三、用人单位不购买保险的法律责任 《劳动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强制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违反此规定的用人单位,将面临《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的处罚。 具体包括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逾期不缴纳可能被加收滞纳金等。 如果有法律方面的疑问,可以到法律网进行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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