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黑龙江省司法鉴定中指定保险医生是正确的吗 |
释义 |
黑龙江省保险业协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今后黑龙江省12家保险公司在与客户保险理赔发生纠纷时,需要到黑龙江省保险业协会唯一指定医院哈尔滨**医院进行法医鉴定,保险公司根据医院的法医鉴定结论进行理赔。消息一经公布,就引起各方质疑。有律师认为,这种做法侵犯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属于不正当竞争。 消费者质疑为什么只能指定一家医院。”保险业协会有权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吗?为什么只有一个?”近日在一家保险公司购买大病保险的哈尔滨市民左女士表达了自己的疑问。另一位市民表示,保险业协会指定唯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剥夺了投保人的选择权和保险消费者的司法救济权,属于垄断。保险业协会解释。他说,保险司法鉴定有其独特性,需要根据保险条款和疾病要求加以认定。过去,保险纠纷需要司法鉴定,各保险公司都要寻找自己的鉴定机构。然而,由于一些鉴定机构对保险条款不了解,其鉴定结论往往引发纠纷。不久前,根据12家保险公司的建议,协会决定指定熟悉保险公司和保险条款的司法鉴定机构,为解决保险纠纷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司法鉴定,减少保险鉴定纠纷的发生。通过综合评估,保险行业协会最终选定哈尔滨**医院为保险公司司法鉴定的指定机构。医院主要对被保险人的疾病状况、残疾程度和原因进行司法鉴定。保险公司将医院作出的司法鉴定结论作为理赔依据。保险公司反驳说,他们不了解保险业协会的做法。一位寿险公司负责人说:“我们12家保险公司中有11家是省级分公司。保险业协会为何选择市级医院作为唯一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他表示,公司刚刚接到黑龙江省保险业协会的通知,是否会按要求做还有待最终研究后决定。 哈尔滨一家不属于上述12家保险公司的寿险公司经理表示,保险协会无权硬性要求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到指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只要合法、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认可。 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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