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贴制度国家对职工在特殊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下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支出所给予的适当补偿制度。通常把属于生产性质的补偿称为津贴,而把属于生活费支出方面的补偿称为补贴。它是工资制度的一种补充形式。我国现行的津贴制度可分为工资性与非工资性津贴两大类。工资性津贴是劳动报酬的一种形式,而非工资性津贴是职工生活收入的一种补助形式,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对于津贴的种类、施行范围和发放标准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劳动条件的改善,以及地区物价差价的变化而变化。在我国现阶段,一般由国家统一规定津贴制度。津贴的发放形式有实物、货币和票证等。津贴的标准,有的按职工标准工资的一定比率规定,但绝大多数按一定的绝对额规定,而且根据情况划分不同档次。实行津贴制度,对于补偿职工额外的劳动消耗,维护在艰苦恶劣劳动条件下职工的健康,保证不降低职工实际生活水平,提高职工在艰苦劳动条件下的劳动热情,稳定职工队伍,促进生产的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