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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债男子找人抢回欠条被判抢劫罪入狱
释义
    欠债还钱本天经地义,然而,翔安人陈某琳在向他人借款后,却纠集多人妄图把自己当初打的欠条抢回来。近日,翔安区人民法院判处陈某琳、洪某等六人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有期徒刑九个月不等。
    陈某琳今年28岁,挂靠在李某的汽车租赁公司从事载客业务。去年3月,陈某琳载客时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处理过程中,他向李某借了8000元钱支付乘客医疗费,并开了一张欠条给李某。事后,李某多次向陈某琳催讨,不但没能讨回欠款,还让陈某琳怀恨在心。
    2009年8月8日下午,陈某琳准备了四把水管焊刀,纠集洪某等五人来到李某公司楼下。陈某琳打电话假称要归还欠款骗开房门,并让一名同伙在外接应。随后与另外四人随李某进入其办公室,并拔掉电话线,以暴力威胁和言语恐吓等手段逼迫他交出欠条,并索要8000元。李某只好让侄儿到银行取钱。陈某琳等六人在现场等待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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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9: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