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异地工伤保险如何办理 |
释义 | 一、职工异地工伤保险如何办理 职工异地工伤保险办理的方式是需要由异地的用人单位为其申请社保登记,由社保经办机构予以审核,审核通过的则由单位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费率为职工缴费。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如何查单位有没有交工伤保险 查单位有没有交工伤保险如下: 1.携带身份证到当地的社保中心工作大厅,请工作人员帮你查询。 2.拨打社保经办机构的电话来查询。 3.登录当地社保局的官网来查询。 如果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在发生工伤时,单位需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三、报工伤保险所需材料有哪些 找报工伤保险所需材料有: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 3.病例、诊断证明等医疗诊治记录; 4.职业病的,需提供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 5.交通事故等第三方侵害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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