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持质 |
释义 | 罪名。指劫持人身为质,以财物和其他要求为条件进行敲诈。《汉书·赵广汉传》:“富人苏回为郎,二人劫之。”颜师古注:“劫取其身为质,令家将财物赎之。”《后汉书·桥玄传》:“玄少子十岁,独游门次,卒有三人持杖劫执之,入舍登楼,就玄求货,……玄瞋目呼曰:‘奸人无状,玄岂以一子之命而纵国贼乎!’促令进兵。于是攻之,玄子亦死,玄乃谒阙谢罪,乞下天下:‘凡有劫质,皆并杀之,不得赎以财宝,开张奸路。’诏下其章。初自安帝以后,法禁稍弛,京师劫质,不避豪贵,自是遂绝。”《晋书·刑法志》:“劫名其财为持质。”《唐律·贼盗律》将持质列为重罪加以惩治:“诸有所规避,而执持人为质者,皆斩。部司及邻伍知见,避质不格者,徒二年。”持质似恐猲。明、清律《刑律》有“恐吓取财”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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