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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待业保险制度
释义

待业保险制度

等待就业期间获得国家和社会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进行了经济体制和劳动制度改革。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改革劳动制度的四个《暂行规定》,即《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原则规定了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待业期间,按国家规定领取待业救济金和医疗补助费。《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职工;濒临破产的企业法定整顿期间被精减的职工;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人;企业辞退的职工。”此外,《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还规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职工待业保险基金的使用和职工待业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待业保险制度将不断完善,待业保险的适用范围将不断扩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规定,“要以改革和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和待业保险制度为重点,带动其他社会保险事业和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与优抚等事业的发展。按照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合理负担的原则,在城镇各类职工中逐步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待业保险的范围,完善待业保险办法,实行多层次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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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5:4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