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的遗产分配问题 |
释义 | 我的父亲20年前去世,去世前 祖屋 财产是写的父亲的名字,父亲去世后未留下任何财产分配的遗嘱,祖屋 的所有人改为了母亲的名字。父母一共有4子女,现在母亲打算将所有祖屋财产分配给其中一名子女,其他3名子女都不给分配。 请问母亲有权利处置他们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吗? 按我现在知道的情况,父亲去世时,因未有任何遗嘱,父亲那部分的财产应该有妻子和4名子女共同继承,那么父亲的财产每名子女应该有1/5的继承权利。 我想请教,这个算法是正确的吗? 谢谢 律师解答: 每名子女有房屋十分之一的继承权,你母亲无权将房屋独自处理。诉讼时效应从你们知道或应当知道权证改为你母亲名字之日起2年计算。 修改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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