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能够终止物业服务合同 |
释义 | 一、哪些情况下能够终止物业服务合同 在下列情况中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终止: 1.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 2.当事人一方违约,经法院判决解除合同。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受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任意一方没有按照签订的物业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经过法院判决后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侵害另一方权益,经协商或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4.当事人双方商定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有何规定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物业服务合同系持续性合同,物业公司要求业主给付物业服务费用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最后一期物业服务费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续签流程 法律网提醒,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续签流程是: 需要提前15天通知业主召开业主大会,要求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或者集体讨论的形式达成合意后续签合同。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3]《物业管理条例》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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