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核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和岗位合格证书 |
释义 |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核准 依据:《文登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管理办法》、《文登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 1、提交资料: ⑴房屋拆迁单位资格审批表; ⑵法人营业执照; ⑶组织章程或管理制度; ⑷验资报告; ⑸主要责任人的身份证明及从事拆迁业务的工作简历,拆迁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有效证明文件; ⑹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2、初审 3、审批 4、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自收到齐全的申报资料之日起30日内批复 岗位合格证书核准 依据:依据《文登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管理办法》、《文登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 1、培训考试合格; 2、 拆迁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明、其他有关资料; 3、提交资料; 4、初审; 5、审批; 6、发放岗位合格证书。 办理时限:自收到齐全的申报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核发。 办事电话:8474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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