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由谁决定 |
释义 | 一、行政拘留由谁决定 1.行政拘留的决定权在于法定的行政机关,具体为公安机关。 2.公安机关在决定行政拘留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和程序。 3.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并签发拘留证。 4.若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则应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 5.在特殊情况下,这一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进一步延长至30日。 6.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应在7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7.在执行拘留时,必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要求其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 8.如果被拘留人抗拒拘留,执行拘留的人有权使用强制手段。 二、行政拘留的实施条件 1.行政拘留是一种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进行短期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2.它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且当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不足以达到惩戒目的时。 因此,行政拘留的实施条件和程序受到了法律的严格规定。 1.行政拘留的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2.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情况较重,期限可以不超过15日。 3.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如果被处罚人及其亲属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可以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这些规定确保了行政拘留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 三、行政拘留的性质特点 行政拘留作为一种行政处罚形式,具有其独特的性质特点。 1.它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且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这体现了其严厉性和法定性。 2.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有明显的区别。 行政拘留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而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则是依照刑事诉讼法和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 3.行政拘留还不同于行政扣留,后者是一种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与拘役也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这些特点使得行政拘留在法律体系中占据了独特的位置。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有何区别?你对行政拘留的实施条件有何看法?欢迎在法律网评论区留言讨论,一起探讨法律世界的奥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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