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权法草案交付全民讨论 |
释义 | “物权法太重大了,关系到每个老百姓的生活,应该全文公布,让全体老百姓都来发表看法、参加讨论,让这部法律更具有人民性。”今天下午,物权法草案分组审议刚结束,石广生委员边走边对记者说。 “物权法草案规定了我国基本的经济制度。目前我们一些经济制度已经发生变化,如集体经济的性质变得越来越复杂。”石广生委员说,“以前几个大婶、大妈凑几台缝纫机就组成一家集体企业,它的产权性质如何确定?再比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的权利归属,这些物权关系都十分复杂。” “物权法与这些人利益攸关,把法律草案向大家公布,大妈、大婶、农民们都会来发表意见、看法,对处理好复杂的法律关系、维护权利人权益,十分必要。” 在今天的分组讨论中,一些常委会委员提出,物权法调整的是财产关系,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建议经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向全社会全文公布物权法草案,通过各种途径向全国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好这部意义重大的法律草案。 在此前的对物权法的二次审议中,就有一些委员提出,应将这部法律草案向全民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侯义斌委员说,物权法具有最大普遍性,涉及到社会中的每个自然人和法人。同时,这部法律又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需要更多相关的法律人士参与,因此应组织更多的社会人士参与讨论,使得物权法草案更加完善。 有专家指出,没有哪部法比物权法更合适用来征求意见了,这是和老百姓最密切相关的一部法律,也是私权领域最重要的一部法律。将物权法草案向全民公布,吸收更多、更广泛的民意,是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的实质体现。 作者:记者 崔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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