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宪政编查馆 |
释义 | 中国清代末年“预备立宪”的一个机构。1907年11月,清政府将1905年仿照日本明治维新设立宪政调查所之例而设立的考察政治馆,改名为宪政编查馆,负责办理宪政和编制法规、统计政要等事项。1908年9月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就是由宪政编查馆制订的。宪政编查馆实行“兼采列邦这之规,无违中国之礼教”的立法原则,即援用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法律,同时遵循中国传统的封建礼教。这说明清朝“立宪”所反映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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