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参议会常驻委员会 |
释义 | 抗日战争时期和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边区和县(或等于县的市)参议会闭会期间的民意机关。常驻议员由参议员中选出,议长和副议长为当然常驻委员,对参议会大会负责。常驻委员会的职责与参议会的职责不同,它既不是参议会闭会期间的权力机关,也不是执行机关。它除了处理会内日常事务外,大致有以下职权:监督同级政府对参议会决议之执行;听取同级政府的按期工作报告;向同级政府提出建议与询问;派代表出席同级政府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决定召集参议会临时会议;必要时对应该经过参议会的事项得采取紧急措置,但事后须由参议会追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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