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 |
释义 | 1958年开始在中国农村出现的兴办人民公社的运动。1958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成都会议通过了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会后,河南遂平等县和信阳专区出现小社并大社的情况,有的地方办起了人民公社。同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北戴河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肯定人民公社“一大二公”是建成社会主义并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最好组织形式。决议发表后,全国迅速掀起兴办人民公社的热潮。从1958年夏季开始,只短短几个月时间,全国74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就改组成了2.6万多个人民公社,参加公社的农民有1.2亿户,占全国总农户的99%以上。运动中出现了混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界限的问题,刮起了“一平二调”共产风。中共中央从1958年11月郑州会议起,几经纠正运动中的“左”倾错误。但直到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从根本上改变了人民公社这种不利于调动农民积极性的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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