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事证书 |
释义 | exequaturexequatur原来是“许其执行”的意思,作为领事证书,指接受国承认派遣国派来的领事的正式地位,许其执行领事职务的证书。1963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12条第1项规定:“领馆馆长经接受国准许方可执行职务,此项准许不论采取何方式,概称领事证书。”在原则上,领馆馆长非获得领事证书不得开始执行职务,但在领事证书未送达前,领馆馆长可以暂时准予执行职务(1963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13条)。在一般情况下,领事证书仅发给领馆馆长,但是,“派遣国依其本国法律、规章确有必要时,得请接受国对领馆馆长以外之领事官员发给领事证书”,同时,“接受国依其本国法律、规章确有必要时,得对领馆馆长以外之领事官员发给领事证书”。(1963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19条第3、4项)。领事证书可以采取任何方式,可以在领事委任文凭上写明“领事证书”字样,当作领事证书。领事证书的发给和方式都按照接受国法律、规章和惯例。接受国可以拒绝发给领事证书,无须向派遣国说明拒绝的理由(1963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12条第2项)。接受国也可以撤销领事证书;领事证书经撤销后,被撤销领事证书的领馆人员的职务即告终止(1963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25条第2项)。发给和接受领事证书是国家的政府行为,因而发给和接受领事证书被认为包含有承认先前未承认政府或国家的意思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事证书的格式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承认×××先生为×××国驻××总领事,准予在领区内执行职务,并且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给予领事官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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