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邮寄送达 |
释义 | 送达的一种方式。人民法院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通过邮局,以挂号的形式寄给受送达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适用邮寄送达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1)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确有困难。比如,受送达人距离受诉人民法院较远,由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浪费时间、人力和物力;或者受送达人不在我国领域内,不可能直接送达,同时,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2)将诉讼文书直接交给邮电局,以挂号的形式寄出。用挂号信邮寄,比平信可靠,丢失后便于查找。(3)受送达人为劳教、被监禁或现役军人的,寄给劳教单位、监所、或者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由受寄单位转交受送达人。邮寄送达日期,以受送达人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受送达人拒绝在挂号回执上注明收到日期的,或者签名、盖章的,应在送达回执上记明,即视为送达。计算邮寄送达的期限,应将邮件在路途中耗费的期间扣除,以保证法定的诉讼期间不变。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