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唐代的一种代役金。规定应服色役,不服者,可以交纳资课代替。唐玄宗开元初年,资课与租庸调同被列为国家正式税收项目。唐代色役繁杂,不同等第的色役,资课钱数也不一致,以每年十月末交纳为限。两税法实行后,资课改由官府出钱充资,成为当时国家财政的一项重要开支。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