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传统的订立方法 一般来说,大型软件许可合同的订立通常采用传统的方式,即“要约与承诺”的方式。承诺的法律效力是,一旦作出承诺,合同即宣告成立。在中国,承诺的效力采用到达原则,即承诺到达要约人,合同成立。拆封合同 由于软件的广泛应用,我们看到市场上的大多数软件产品都标有使用许可协议的所有实质性条款。如果买方同意协议的内容,他可以打开软件包的印章。启封意味着合同生效。如果您不同意许可协议的条款,您可以原封退回产品给卖方,卖方应全额退款。这种直接附在软件产品上的密封合同称为“未密封合同” 未密封合同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合同,在软件销售中经常使用。软件权利人提出合同条款的行为是要约,用户拆封的行为是承诺。类似于标准合同。由于合同法具体条款的差异,一些国家不承认本合同的效力。电子商务软件权利人通过互联网直接向用户传输软件及其文件,用户通过互联网以电子货币支付,免去了特快专递的手续。目前,许多软件已经以这种方式出售或升级。此外,还有通过在线注册获得软件使用许可证的方法。通过网络签订软件许可合同将越来越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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