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爱精神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国家对公民在社会公德方面的要求。1949年9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国民的公德。”在以后的30多年中,“五爱”要求广泛深入人心,贯彻到广大公民的实际行动中,并迅速地改变着中国人民的道德面貌,成为中国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这是新时期的五爱要求。同时,这部宪法第53条仍明确规定“爱护公共财物”。“五爱”是对社会主义时期共产主义道德的科学概括。它不仅是中国社会主义时期评价和判断公民道德行为的重要标准,而且就其基本精神和所包含的深刻意义来说,也可以看作是共产主义道德的基本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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