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章程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Industrial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联合国关于建立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专门机构的会议于1979年4月8日在维也纳通过的章程。中国于1980年2月14日交存核准书。《章程》规定,工发组织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和加速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发展;以有助于建立一个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在全球、区域和国家以及部门各级促进工业发展和合作;协调联合国在这一领域中的一切活动。按照《章程》,工发组织设立下列机构:大会,是决策机构;工业发展理事会,由大会选出53个成员国代表组成,是大会的执行机构;秘书处,由总干事领导。此外,还设立方案和预算委员会,协助理事会编制和审查本组织的工作方案、经常预算和业务预算以及其他财务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