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缅因州宪法 |
释义 | 1820年生效,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州宪法之一,到1987年底有修正案153条。主要内容:众议院由151名议员组成,参议院由35名议员组成,两院议员均由选举产生,任期2年。例会每年1次,州长可召集特别会议。州长是行政首脑,由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1次。任期4年,不设副州长。州秘书长、司法部长、财政部长、审计长由议会选举。其他部长由州长任命。州长对议会的立法没有搁置否决权和项目否决权。法院系统由最高法院、高级法院、地区法院、遗嘱检验法院组成。遗嘱检验法院法官由选举产生,任期4年,其余法官由州长任命,任期7年。公民有创制权、复决权,但议会的紧急立法不需交付复决。宪法修正案由制宪会议或议会两院以2/3多数通过提出,公民投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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