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瑞士联邦委员会副主席 |
释义 | 联邦委员会主席的副手。由联邦议院两院联席会议从7名联邦委员中选举1人担任。任期为1年,不得联任。任期届满之后,由联邦议院两院联席会议选举为联邦委员会主席,同时,另选1名委员为联邦副主席。联邦副主席平时没有特别权限,只在联邦主席缺席时,代行主席职务。副主席也可受主席委托,执行某些特定工作。副主席与其他委员地位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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